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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职工的抗风险能力,院工会坚持为全体职工续办补充医疗保险:《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险》(保障期1年,每人50元);《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险》(保障期2年,每人60元);《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险》(保障期2年,每人36元)。保障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http://www.shzbh.org.cn/products.asp。
2009年度的《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参保职工为全院2009年3月底前在册并缴纳三金的全体职工,第一批的理赔工作也已经完成。现就理赔有关的事项再通告如下:
一. 理赔时间:院工会每年4月、8月、11月分三次去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办理理赔工作,需要理赔的职工请分别于每年的3月、7月、10月底前将理赔材料报送至生科院工会陈静同志处,电话:54920516,办公室在生科院5号楼102室。
二. 理赔材料:
1. 住院的医药费收据原件(费用支付中需含有统筹支付,附加支付部分);
2. 医院的出院小结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上海银行存折复印件(赔付金额将直接划入理赔人员的上海银行帐户,需要理赔的同志需先开设上海银行帐户)。
院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