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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近年来,科技系统各单位积极参加市总职工保障互助会各项互助保障计划,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时也为配合医保制度改革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在职工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了“为他人献一份爱心,为自己留一份放心”的互助互济思想,而且为本市的社会稳定及提高职工抗风险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继续深入推进科技系统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贯彻执行市府《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建立职工多层次医疗互助互济补充保障体系,扩大各类互助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化解疾病风险,提高弱势群体和职工个人的抗风险能力,上海市科技工会三届十二次全会决定实施以下方案:
一、建议参加的互助互济保障计划
1、《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2、《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试行)》
四、经费补贴的险种和标准
1、补贴险种
市总保障互助会《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住院保障”)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试行)》(以下简称“女工保障”)。
2、补贴标准
投保“住院保障”理赔部分按比例给予参保职工补贴(2003年度科技工会拟给予参保职工理赔补贴比例为80%的市总“住院保障”理赔款),
六、经费补贴的申请和审批及其他事宜
1、申请“住院保障”职工理赔补贴的实施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各基层工会须于每月下旬递交《上海市科技系统在职职工住院补贴申请表》和《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单复印件。由科技工会通过银行转帐将款项划到各基层工会帐上,由基层工会将参加“住院保障”的职工获得理赔的补贴部分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中。
2、科技工会返回的补贴经费原则上必须用于各基层单位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障基金、补充帮困基金本金或补充其他职工互助互济组织基金。
3、科技工会收到基层工会手续齐备的申请后,经审核后予以补贴。
4、本实施意见由科技工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会
二ОО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上海市科技系统在职职工住院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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